根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安全管理規則》第92.51條 安全操控要求,“操控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內飛行的人員,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通過局方規定的理論培訓和考試,取得安全操控理論培訓合格證明。”
目前系統已開放安全操控理論培訓、在線考試功能,考試通過后即可獲得《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論培訓合格證明》。具體可訪問“操控員資質”-“安全操控理論培訓”模塊進行操作(僅限個人用戶)。
注意事項:
1.在線考試前,需經過至少45分鐘培訓視頻學習,僅當天考試有效
2.合格證明有效期24個日歷月
3.合格分數為80分,考試未通過的情況下,同一天限制考2次
第92.51條? 安全操控要求
(a)操控微型、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人員,無需取得操控員執照,但應當符合以下安全操控要求:
(1)熟練掌握有關機型操作方法,了解風險警示信息和有關管理制度。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應當由符合本款第(1)項規定條件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現場指導。
(4)操控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內飛行的人員,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通過局方規定的理論培訓和考試,取得安全操控理論培訓合格證明。
(b)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安全操控要求:
(1)除本款第(2)項、第(3)項規定情形外,取得局方規定的相應有效操控員執照,并且在行使相應權利時隨身攜帶該執照。
(2)使用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150千克的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農林牧漁區域上方的適飛空域內從事農林牧漁作業飛行活動(以下稱常規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作業飛行活動)的人員,無需取得操控員執照,但應當由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生產者按照民航局、農業農村部規定的內容進行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證書。
(3)實施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布式操作的運行人,應當按照局方規定取得相應操控員執照。
(c)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超視距運行時,應當符合下列安全操控要求:
(1)持有小型或者中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照,并具有適合于所操控航空器的相應類別、級別和型別(如適用)等級,以及超視距等級。
(2)持有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照,并具有適合于所操控航空器的相應類別、級別和型別(如適用)等級。
(d)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涉及特定高風險的特殊運行時,應當持有相應類別、級別和型別(如適用)等級的操控員執照,以及相應的特定運行安全風險等級。
(e)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照和等級申請人實施安全操控培訓,并推薦其參加執照和等級所需考試的人員,應當持有相應類別、級別和型別(如適用)等級的操控員執照,以及相應的超視距等級和教員等級。
(f)對于下列運行,擔任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機組必需成員的操控員,應當持有符合《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要求的有效體檢合格證,并且在行使執照上的權利時隨身攜帶該合格證:
(1)國際儀表飛行規則(IFR)運行。
(2)局方通過評估程序確定需要體檢合格證的情況。